为加强殡葬管理,依法推进殡葬改革,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火葬区调整划定的通知》等政策要求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福贡县持续加大殡葬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入脑入心。 7月1日下午,福贡县民政局积极对接了解死者情况,稳妥开展遗体火化2具,为下一步文明治丧、简办丧事等殡葬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提供了基础保障。 福贡县第一批火葬区实行遗体火化和集中安葬将于年6月30日24时起实施,福贡县第一批火葬区范围涉及福贡县划定第一批火葬区范围为上帕镇上帕社区、同心社区,涉及25个村居民小组,覆盖国土面积1.5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0.05%,覆盖人口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8.34%。 殡葬改革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一项社会改革,它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希望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以更高的站位深刻认识绿色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绿色殡葬改革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树好新时代文明新风尚。 供稿:福黎邓 编辑:和艳琴 监审:胡剑堂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