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28日9时43分,福贡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交警执勤民警来电称:“我们在建安酒店门口开展例行检查时,遭到阻碍执法,请求支援”。接警后,迅速指令城区派出所出警。 经过调查,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建安酒店门口日常巡查中查获一辆二轮摩托车,车主无法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民警依法予以处罚,在处罚过程中,当事人此某记(男,傈僳族,家庭住址:福贡县上帕镇腊乌村)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挥拳击打执法民警面部。 目前,犯罪嫌疑人此某记因涉嫌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被福贡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治安处罚。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