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期 图为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部分被救助人) 10月26日,在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我院为7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共计8.5万元司法救助金。 陈增武检察长正在核实被救助人身份信息 仪式进行前,我院工作人员仔细核对了此次司法救助金发放对象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账号,确保司法救助金准确无误地发放到迫切需要帮助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手中。仪式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增武向此次被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及近亲属宣读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并说明了国家司法救助的功能和目的,嘱咐他们要常怀感恩之心,坚定生活信心,勇敢面对困境,同时衷心祝愿他们身体健康。被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及家属纷纷表示,一定会心怀感恩,努力克服困难,坚强乐观地面对生活。 陈增武检察长讲解司法救助有关规定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始终以司法为民宗旨,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依照司法救助制度相关规定,确定救助范围,强化时限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加强审查把关,不断完善司法所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流程,确保司法救助工作规范运作;切实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和县财政局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排查”,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机制,积极帮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渡过难关。下一步,我院将探索构建以司法救助为核心的多元化救助模式,积极拓展救助方式,帮助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又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把司法关怀落实到位。 审核:邬中明张宗德 责编:钟艳 福贡检察 微博: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