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8/2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一、基本简介

福贡公路分局为省属全额拨付事业单位,举办单位为云南省公路局,隶属怒江公路局。驻怒江大峡谷腹地福贡县上帕镇上帕街13号,驻地海拔米。主要行使国省干道经济干线公路管理、公路养护、公路保通、公路行业信息管理等几项职能。原管养国道G喀纳斯-东兴线.75公里,下设三所一中心(古登公路管理所、上帕公路管理所、石月亮公路管理所、鹿马登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

年7月,成立福贡公路养护段,年10月,经省交通厅云交劳〔〕45号文件批复,更名为福贡公路管理段,年10月,经云交党发〔〕号文件批复,更名为福贡公路分局。

全局现有在职职工59人,其中女职工18人,党员21人(预备党员1人),发展对象1人。

二、管养里程情况

原管养国道G喀纳斯-东兴K+(泸水市大兴地镇四季堵)至K+(贡山县福贡县分界)路段,共计.Km。

途经泸水市大兴地镇、称杆乡、古登乡、洛本卓乡,福贡县匹河怒族乡、子里甲乡、架科底乡、上帕镇、鹿马登乡、石月亮乡、马吉乡,贡山县腊咱。

管养桥梁95座(其中:大桥:2座;中桥:7座;小桥:86座)。

年9月,管养的国道G喀纳斯-东兴公路全线由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怒江美丽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美丽公路”提升改造,至今未交付管理,现承担部分公路保通职能。

三、历史荣誉(部分)

福贡公路分局连续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第十一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第十四批()、第十五批()省级文明单位。

被福贡县政府评为年度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优秀单位。

被省公路局评为年度全局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年度文明先进集体。

被团州委评为-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被福贡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综治维稳暨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年8月被福贡县委县政府评为福贡县“6·30”“7·09”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先进单位。

年2月荣获怒江总段第六届职工运动会团体第二名。

被怒江公路局评为年度公路水毁抢险立功单位、先进工会委员会。

年9月被福贡县委县政府评为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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