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5/1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第一部分贷免扶补政策咨询及申办程序

1.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贷”是指什么?

答:为首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支持。即对年1月1日起从事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2.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免”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即①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②给予税收优惠。③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反担保。④创业小额贷款3年内按规定减免利息。

3.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扶”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帮扶。开展“1+3”跟踪服务,每1名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应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

4.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补”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即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招用我省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5.“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凡年1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有创业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在我省创业不受区域、户口限制。上述群体中的妇女,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6.“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期限?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10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期限:“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年。

7.“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还款方式是什么?

答:从年5月1日起,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18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0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

8.“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是什么?

答:创业人员申请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指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下同)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不超过2个百分点。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含合伙创业),财政部门第1年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展期和逾期贷款不贴息。

9.“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承办单位有哪些?

答: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承办单位为:各县(市、区)就业经办机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会、教育部门。

10.“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审批程序有哪些?

答:①创业人员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②经承办单位初审后推荐,由创业人员向经办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贷款相关资料。

③承办单位会同农村信用社组织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

④农村信用社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⑤各承办单位为创业者提供“贷免扶补”相关配套服务。

11.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需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答:①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的学校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②农民工:持《农民工手册》或《就业创业证》原件;③复转军人:持《军人退役证》、《就业创业证》或《云南省农民工服务手册》原件;④其他自主创业人员持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创业人员除按所属要求的证件外均需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凭合同》原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贷款的填写《创业计划书》一式二份、《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

12.什么是创业导师帮扶?

答:具体承办单位选择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管理专家作为创业导师,对创业者实行“一对一”的创业指导,通过上门指导、电话交流等多种形式,帮助创业人员解决遇到的项目论证、市场分析、开业策划、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13.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哪些程序?

答:创业者要向具体承办单位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其中,招用人员必须是云南户籍的人员。

14.对未按时偿还“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后,应分期按时还款。对未按时还款,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有关承办单位、农村信用社将按合同约定依法对借款人采取措施追索,并在征信系统中记录违约情况和公布个人信用状况。

第二部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及申办程序

15.什么叫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小微企业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16.哪些人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以下9类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妇女列入重点对象。

17.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①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工商注册所在地或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有关承办机构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等);就业状况材料(如《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婚姻家庭情况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居住地址等);经营情况(工商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税务登记证明》,经营地址等);担保情况(如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等);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②填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③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查、审批。

④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办理借贷手续。

18.到哪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人员可以到下列单位(机构)咨询、申请:

①各县级就业服务局(或就业服务中心)及其下属的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②已经开办创业担保贷款推荐承办业务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等群团组织的县级及县以下基层单位。

19.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是多少,怎样还款?

答:贷款额度:①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10万元。②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根据合伙人数,每人1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承贷银行约定。

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承贷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20.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

①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

②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

实际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在上述利率浮动上限内与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及借款人协商确定。

21.创业担保贷款可以享受财政贴息吗?

答:创业担保贷款,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实际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内享受财政贴息。

①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含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②对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含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

22.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形式有哪些?

答:①保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应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条件由担保机构确定。一般由当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供担保,也可以由担保机构认可的企业或其他人员作担保。

②抵押或质押。担保机构认可的借款人个人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23.云南省的贫困地区具体有哪些?

答:云南省的贫困地区县(含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共有88个,其中:

①单纯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有6个:昆明市东川区,曲靖市富源县,文山州文山市,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县;

②单纯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有15个:曲靖市师宗县、罗平县、宣威市,楚雄州牟定县,红河州石屏县,普洱市景谷县,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大理州祥云县、宾川县,保山市隆阳区,德宏州潞西市、盈江县、陇川县,丽江市玉龙县,临沧市耿马县;

③既属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又属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有67个:昆明市禄劝县、寻甸县,昭通市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曲靖市会泽县,楚雄州武定县、双柏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红河州屏边县、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绿春县,文山州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普洱市宁洱县、墨江县、景东县、镇沅县、江城县、孟连县、澜沧县、西盟县,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大理州漾濞县、弥渡县、南涧县、巍山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保山市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德宏州梁河县,丽江市永胜县、宁蒗县,怒江州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临沧市临翔区、凤庆县、云县、永德县、镇康县、双江县、沧源县。

24.网络商户申报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网络商户(包含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和未登记的)申报“贷免扶补”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以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在校创业或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残疾人证等);

②就业状况材料:《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

③家庭及婚姻情况材料:家庭成员情况,实际居住地址,《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等;

④网店情况: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⑤经营情况:经营地址、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已办理工商注册的还应提供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情况等;

⑥备用联系人及反担保情况:“贷免扶补”提供备用联系人情况,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情况等;

⑦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红河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情况表

名称

县市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蒙自市

蒙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蒙自市霁虹路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

-

个旧市

个旧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个旧市五一路号

-

开远市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开远市建设东路55号人力资源市场

-

建水县

建水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建水县临安镇福康路号(县人社局2楼)

-

石屏县

石屏县人社局就业中心

石屏县湖滨路

-

弥勒市

弥勒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弥勒市弥阳镇上清路中段

-

泸西县

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泸西县庐发大街中段

-

红河县

红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红河县莲花大道

-

元阳县

元阳县劳动培训就业与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元阳县常青路16号

-.

绿春县

绿春县就业促进管理中心

绿春县城中段

-

屏边县

屏边苗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屏边县建设路76号

-

金平县

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金平县河东南路4号

-

河口县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河口县北山(长青路)劳动力市场二楼

-

红河州

红河州就业局

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C区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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