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福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娜某成功实施司法拘留。 (宣读拘留决定书) 被执行人娜某,女,年10月30日生,傈僳族,家住福贡县架科底乡阿打村委会干下谷一组。年5月27日,福贡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结某、丰某诉被告娜某、杜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调解,被告同意支付给原告重楼款.00元,被告娜某、杜某虽在调解书上签字表明其愿意支付欠款,但是一直到支付期限过去一个月也并未履行义务,原告在多次催讨无果后,遂于年9月28日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送达执行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娜某称其无能力一次性履行,申请分期履行支付义务,申请执行人结某、丰某同意被执行人提出的还款方案,通过一年多的反馈情况,被执行人娜某仅仅支付申请执行人元,并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义务,福贡法院执行局向领导简要汇报案情后,决定依法强制拘留被执行人娜某,遂于年6月9日依法对被执行人娜某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现已送至福贡县看守进行拘留。 (强制拘留)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