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于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福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 申请办理时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 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 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为扎实推进福贡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落地落实,我局开设了工作热线,方便广大退役士兵咨询政策。 咨询热线服务时间为: 年6月4日至12月31日的工作日 业务办理 辑:何剑 何舟 责 编:和建芸 监 审:李孙清 投稿联系: 投稿邮箱:fglsq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