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关于拟命名年云南省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名单的公示根据《云南省爱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创建国家和省级卫生城镇工作管理程序的通知》(云爱卫办发〔〕6号)的规定,省爱卫办委托各州、市爱卫会组织专家于年3月至12月,对年申报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和省级卫生村,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检查和走访群众的方式进行了评审。按照各州、市评审及推荐意见,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等个乡镇,昆明市盘龙区滇源街道中所村委会庄科村小组等个村委会(居民小组),重视爱国卫生工作,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工作,推动了城镇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镇村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云南省卫生乡镇标准》和《云南省卫生村标准》的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省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工作质量,根据《云南省卫生乡(镇)检查评比办法》和《云南省卫生村检查评比办法》的规定,省爱卫办对拟命名的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名单见附件)公示期:7天,时间:年4月10日至年4月20日止(不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年4月20日前以电话、信函或来访形式向云南省爱卫办反映,所反映问题必须客观真实。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监督-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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