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关于招募云南省 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督导的通知 各高校、社工机构: 为推进云南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民发〔〕36号),云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云南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督导。 一、督导目标 保障民政服务对象权益,保证专业服务品质,促进督导对象成长,推动社会工作行业发展,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项目化和专业化。 二、督导对象 全省个县(市、区)民政局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和个乡镇(街道)社工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三、督导内容 主要包括行政性督导、教育性督导和支持性督导。 (一)行政性督导 指导督导对象明确工作职责,增强社会工作认同,积极面对社工站管理中的挑战,链接基层服务资源,达成社工站服务使命。 (二)教育性督导 提高督导对象的工作胜任力,及时发现服务知识和技巧的不足,增强专业反思和实务能力,确保有效服务。 (三)支持性督导 通过提供压力疏导和情感支持,激发督导对象工作热情,营造安全和信任的工作氛围,提高督导对象的工作成就感、自我价值感和专业归属感。 四、督导形式 督导形式为团体督导、个别督导,方式包括线上督导和线下督导。 五、督导频次 (一)社工站团体督导 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团体督导。 1.线下督导 每个县(市、区)每半年团体督导不少于1次,每次团体督导时间不少于8小时。 2.线上督导 每个县(市、区)每2个月团体督导不少于1次,每次团体督导时间不少于4小时。 (二)社工站个别督导 对部分社工站进行线下个别督导,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三)示范社工站个别督导 开展16个州(市)乡镇(街道)示范社工站建设专业督导。 1.线下督导 每个示范社工站每年线下督导不少于2次,每次督导时间不少于8小时。 2.线上督导 每个示范社工站每年线上督导不少于4次,每次督导时间不少于4小时。 六、督导职责 (一)按照督导工作要求,完成所负责区域社工督导工作; (二)参加云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组织的云南乡镇(街道)社工站督导培训、会议等; (三)参与本土社工督导体系建设,协助培育当地社工督导人才。 七、督导福利待遇 (一)督导劳务补贴; (二)督导聘书; (三)督导培训。 八、报名要求 (一)督导需具备以下资质: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要求持中级社工证及以上,具有5年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 (二)必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提交加盖公章的工作单位意见。 (三)担任督导期间签订督导协议,不得自行离任。 九、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募将进行报名资料审核,请您于年6月1日24:00前,扫取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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