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权威的白癜风医院 http://pf.39.net/bdfyy/bdflx/191014/7534559.html 福贡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0号)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及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凡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到福贡人员,一律实行14天隔离观察,进行3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二、凡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之日起21天内到福贡人员,须提前3天向所到单位、村(社区)报备,并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福贡。抵福贡后有固定居所的进行7天居家留观,留观期满后做一次核酸检测,无固定居所的到指定宾馆酒店集中留观7天,食宿费用自理,集中留观期满后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凡从国内低风险地区到福贡人员,按目前省、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自觉扫健康码及行程卡,测量体温,做好个人防护,可有序流动。 四、暂缓进口冷链食品进入福贡,国内冷链食品严格落实“”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每月对辖区冷链食品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指导,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一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冷链食品及场所一周进行一次核酸采样检测。 五、公共、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行业主管部门、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体温检测、扫码验码、场所消毒等工作,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及佩戴口罩的提示,督促已进入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 六、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督导本系统、本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大型文体活动,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 七、广大群众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与规模聚集性活动,暂停聚集性宗教活动。 八、各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对发现不明原因发热等疑似病例,2小时内必须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负责转诊至就近的规范发热门诊和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其自行转院或离院。所有药店一律凭处方出售“一退两抗”等药物,并实名登记、上传信息。 九、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特别是各村(社区)要强化“十户联防”网格化管理,对到福贡人员逐一核查登记,一旦发现非法出入境人员、偷渡人员应立即向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十、对有国家政务平台显示的高中风险区旅居史(从显示之日算起倒推21天)进入福贡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或单位报告,提交人员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返福贡的方式、“健康码”“行程码”截图等关键信息。各乡镇、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收到报告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向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立即核酸检测,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各卡点要认真核查进出福贡县人员、车辆,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十一、广大人民群众如非必要,请勿出境或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须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回来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十二、亚坪景区暂停对外开放,确因开展公务不得不进入的需到指挥部开具通行便利函。广大人民群众尽量不要前往边境线一带开展挖野菜,采草药和放牧等生产活动。 十三、时刻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规范投放生活垃圾,保持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出入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乘坐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扫码(验码)、登记等防护措施。尽量避免购买进口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确需购买时到正规超市、市场或门店购买,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加工时佩戴手套,生熟分开,避免生食。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时佩戴手套,打开货物前用酒精对其外包装进行消毒。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就近医院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行史及接触史。就医过程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十四、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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