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 为进一步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监督刚性,促使检察建议落到实处,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云南省检察院部署3月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的要求,3月10日上午,州检察院在福贡县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宣告会,福贡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怒江州生态环境局福贡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福贡县检察院相关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州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和献忠主持。 此次公开宣告送达的检察建议是州检察院在集中开展“保食药、助防疫、迎祥年”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中立办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新冠肺炎疫情当前,州院党组高度重视,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疫情防控大局和社会治理全局中进行思考、谋划和推动,在全州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保食药、助防疫、迎祥年”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孔维志亲自部署,州院副检察长罗星文在办案过程中亲自指挥、亲自参与、亲自把关,多次听取办案人员专题汇报并作出具体要求。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州院聚焦对医疗废物处置和餐饮具集中消毒中心经营行为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并决定向福贡县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维护公共利益。会上,和献忠首先介绍了办理案件的基本情况,介绍了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其次,福贡县院检察官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和献忠代表州检察院向福贡县人民政府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张雪莲副县长代表县政府签收。州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和献忠主持会议 会上,和献忠代表州院作了发言: 一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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