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福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4月26日04时28分许,福贡县交警大队值医院急诊室“凌晨3时许,一男一女搭乘一辆出租车将医院后离开了,伤者醒后说他是被车撞到的,请交警过来处理一下。” 接报后,县交警大队立医院查看伤者伤势,并详细询问事故情况。 经排查,民警迅速锁定了梅某芳有重大嫌疑。经主动联系梅某芳本人未果,民警随后通过联系其家属,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真实案例从法律角度进行讲解、剖析,打消了其畏罪心理。当日13时30分许,梅某芳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福贡县公安局) 侥幸心理要不得 无论是出于恐惧害怕,还是出于侥幸逃避,交通肇事后选择逃逸都是一种极不理智、最不“靠谱”的恶劣行为。 专家称,交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中一个加重情节,只要逃逸,判刑幅度就在3至7年之间。反之,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逃逸,那么判刑幅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付受害方的有可能会被判处缓期执行。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通常,道路交通事故逃逸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也非常严重,快速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执法者的权威性,也是对死伤人员及其家属的一种慰藉。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让逃逸人员投案自首告破案件,就是人民交警为人民的生动写照与有力彰显。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