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印发的《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按科级配备1名政法委员,特殊重点地区的乡镇(街道)可配备1名专抓政法工作的副书记,落实政法津贴等保障和管理机制,福贡县将乡(镇)政法委员配备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严密组织,精心选拔了一批政治忠诚、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走上了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岗位。 目前,全县共7个乡(镇)的政法委员已全部配备到位。 总编:李桂英 责编:刘叶 编辑:和云霞 投稿联系: 投稿邮箱: q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