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福贡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13号

关于对举报隐瞒境外旅居史和非法入境福贡的人员实行奖励的公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快速蔓延态势。为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有效防止境外疫情输入,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举报隐瞒境外旅居史和非法入境福贡的人员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对近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且没有进入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从年4月4日起,境外人员和有境外旅居史人员进入我县境内没有及时申报,没有进入县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三)非法入境福贡人员;

(四)私自接纳、容留境外非法入境人员在家居留、刻意隐瞒不报或不主动报告的行为;

(五)散布小道消息,传播不实言论,给辖区造成恐慌的;

(六)其他影响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和办理

(一)举报—(24小时接听);

(二)举报人举报时,应当说明被举报对象的特征(姓名、性别、体态等)、实际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

(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人接收举报,并将举报线索及时转交相关乡(镇)。乡(镇)接到转交线索后,应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于12小时内核查完毕且反馈情况。

三、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不含已排查登记在册的人员),每条线索视情况给予举报人元—元的奖励。同一情形有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四、奖励对象

举报隐瞒境外旅居史和非法入境福贡的人员(国家公职

人员除外)。

五、其他事项

(一)受理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全县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福贡县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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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张盟 少友叶

责 编:张学坤

监 审:张学坤

终 审:杨致远

投稿联系:福贡融媒体中心新媒体部

投稿邮箱:fgxr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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