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福贡县第八届文明村镇、第十一届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及第七批福贡县文明村镇、第十批福贡县文明单位复查的通知》要求,县文明办组织开展了新一届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申报及上一届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经自愿申报、征求意见、实地考评等程序,评选出新一届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复查保留荣誉的县级文明单位。现将福贡县第八届文明村镇、第十一届文明单位及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名单予以公示。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县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6月29日至7月5日 联系 电子邮箱: q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