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1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北京治疗白癜风的中药 http://pf.39.net/bdfyy/zjdy/150603/4633653.html

福贡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入我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农业农村部64号公告》及全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省外生猪(野猪)、省外疫区生猪产品进入我县;禁止昭通市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县;禁止我县生猪流出省外、省内其他州市的生猪及其产品,凭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标识方可进入本县。

  二、在匹河设立临时检查点,由县农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匹河乡人民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发现违规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不得劝返,立即扣押,做无害化处理。

  三、关闭全县生猪交易市场,禁止生猪上市交易。

  四、全县生猪养殖场(户)严禁使用泔水饲喂生猪,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严禁将泔水转运到生猪养殖场(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意识。要密切   七、广大群众如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现象及任意丢弃、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等行为,及时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值班。

  八、在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凡违反本通告及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入、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福贡县人民政府

年10月25日

编 辑:李玉花 

责 编:李孙清

投稿联系:  

投稿邮箱:fglsq

.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