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的中药 http://pf.39.net/bdfyy/zjdy/150603/4633653.html 福贡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入我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农业农村部64号公告》及全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省外生猪(野猪)、省外疫区生猪产品进入我县;禁止昭通市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县;禁止我县生猪流出省外、省内其他州市的生猪及其产品,凭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标识方可进入本县。 二、在匹河设立临时检查点,由县农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匹河乡人民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发现违规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不得劝返,立即扣押,做无害化处理。 三、关闭全县生猪交易市场,禁止生猪上市交易。 四、全县生猪养殖场(户)严禁使用泔水饲喂生猪,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严禁将泔水转运到生猪养殖场(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意识。要密切 七、广大群众如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现象及任意丢弃、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等行为,及时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值班。 八、在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凡违反本通告及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入、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福贡县人民政府 年10月25日 编 辑:李玉花 责 编:李孙清 投稿联系: 投稿邮箱:fglsq . |